西部计划
2003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按照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一)报名方式
西部计划报名系统(http://west.youth.cn/main/login.html)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备案。高校项目办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也可关注公众号西部志愿汇,微信号xbzyz010,随时关注动态和报名时间。
(二)待遇政策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每年发放两次。
2.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体检费用标准为200元/人
4.服务期满后享受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3)考学升学优惠,志愿者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6)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 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7)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分为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二)待遇政策
1.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按月发放。
2.保险: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体检:“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费用标准为300元/人。
4.经费:“三支一扶”计划所需各项经费,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5.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报考
1.报考条件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一般为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各地三支一扶考试报考具体条件并不一致,具体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以及三支一扶招募网。
2.报考时间
一般为6月上旬,请大家随时关注拟报地区的报名时间。
3.考试介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2023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可下载附件https://hrss.hlj.gov.cn/hrss/c111741/202305/c00_31636233.shtml)
2023年,黑龙江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3年,全省设置766个“三支一扶”岗位(附件1),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我省户籍或生源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3年6月5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习成绩合格,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学位证。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其中,报名支教岗位应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服务需要,保证两年服务期内正常履职。
7.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两年工作连续性、完整性的人员;
3.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00—6月9日下午16:00。
2.报名网站:http://120.77.236.183:9090/index/31
3.报名流程: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并注册后,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后提交报名申请。
4.专业要求:①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明专业为准。②服务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2021年列入的新专业名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支教岗位还需符合支教岗位专业条件(附件3)。③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上述目录中的,须提前联系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经同意后再提交报名,否则不予审核通过。④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⑤双学位人员不能以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名。
5.注意事项: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图片文件应规范、清晰、符合格式要求,因漏报错报信息、上传图片无法清晰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③个人照片应为彩色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黑白照等不能通过审核。④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信息,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⑤请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⑥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拥堵或排队审核等原因未能成功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待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②资格审核过程中,需报名人员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人员可要求报名人员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报名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笔试。
1.时间、地点:各市(地)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6月7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4)5份。
(3)报名支教岗位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脱贫、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帮扶手册》、低保家庭证明。
(四)统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6月26日上午9:30—6月30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7月1日,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地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五)确定人选。
1.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整体成绩和岗位报名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不能参加空岗调剂和递补。
2.首批录取。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首批录取人员。
3.空岗调剂。对空缺岗位,经考生申请、服务单位同意,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从本地未被首批录取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支医岗位和脱贫、边境、少数民族县区的各类岗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服务单位申请、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条件进行择优调剂。
在首批录取、空岗调剂和体检递补中,如遇成绩并列考生,按以下原则和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本县(市、不含市辖区)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脱贫或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优先、2023届毕业生优先。例如,A、B、C三人笔试分数相同,其中A考生为本县户籍毕业生,B、C考生均不是本县户籍,则A排名第一,B、C继续比较下一项优先情形(是否为本市地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依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排序。
(六)体检、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因有关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申请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新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地域文化、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
(八)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九)试用期考核。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其政治觉悟、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书面考核意见报县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实行以下管理制度:
1.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职责。
2.“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3.“三支一扶”人员因身体、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经批准后可提前离岗、结束服务,不享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三)“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按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内参加省内市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2.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两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五、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0451—87653807、972885000@qq.com
齐齐哈尔:0452—2419051、qszyf2419051@163.com
牡 丹 江:0453—6172066、mdjszyf@163.com
佳 木 斯:0454—3986523、jmsszyf@163.com
大 庆:0459—6363461、dqszyf@126.com
鸡 西:0467—2386687、513010742@qq.com
双 鸭 山:0469—4469029、sysszyf@163.com
七 台 河:0464—8252330、zjk8252330@163.com
鹤 岗:0468—3230505、rcgz2018@163.com
伊 春:0458—3878516、yczj666@sina.com
黑 河:0456—2666032、hhrsj0456@163.com
绥 化:0455—8388251、shrbjrsgl@163.com
大兴安岭:0457—2756505、rcldkfk505@163.com
大学生村官
全称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的具体规定,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定期、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工作一般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2至3年。
(二)待遇政策
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按专科2000元每月,本科2200元每月、研究生2600元每月,并随之同步提高。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省各地待遇不完全相同)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补偿和代偿。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6.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每年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详情请关注:http://www.dxscg.com.cn/乡村干部报网。招聘信息会在招聘招考栏目定期发布。也可以关注乡村干部报网微信公众号,随时关注动态和报名时间。
特岗教师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2006-2008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2009年起,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一)招聘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考时间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发布,经考核、培训等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之后,在九月前到所分配的中小学校报到。
选调生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是公务员的一种。招录对象主要是应届(此处指招录当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根据中央有关政策,2011年以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报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安排,请关注各省的选调生工作网。
黑龙江省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至“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下载附件https://gongxuan.ljxfw.gov.cn/index.php/Homes/News/content/cid/207/newid/383.html%EF%BC%8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继续面向部分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1. 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3. 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4)。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4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4日)。
5.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0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人员,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9.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10.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4日8:30至9月24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注册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4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上传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参军入伍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省直或者各市(地)直、县(市、区)直岗位,第二志愿为各市(地)直(不含哈尔滨市)或者县(市、区)直岗位。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市(地)直岗位,两个岗位须为不同市(地)的岗位;如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为县(市、区)直岗位,两个岗位须为不同县(市、区)的岗位,两个志愿均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职位志愿为梯次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形成梯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批次录取,视情况适当调剂。
2.资格审查。对照选调对象、选调条件和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对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黑龙江省2024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考生在9月25日17: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4.二轮选报。2023年9月25日10:00至9月26日11:30,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二轮选报审核通过的,按本人调整后的志愿报考;审核未通过的,仍维持本人原填报志愿。二轮选报审核结果将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公布。
5.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暂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2023年10月上旬考生可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通知为准)。
从关心关爱出发,按相应标准对同时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外地考生给予往返路费、住宿费用和市内交通费用补贴。
6.考察和体检。对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划定),依据优先选调条件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具体见附件5)。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得分)择优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涉及按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
考察体检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
7.公示和办理录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考生学校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2024年7月,待正式选调人员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五、有关事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招录时间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招录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33107;18644052100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
应征入伍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入伍条件、应征入伍流程、国家资助办法详见《普通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来源: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
(下图为2022年入伍宣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