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会计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30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9号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和《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哈金院〔2021〕97号)要求)相关文件精神,会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根据评审依据及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认真评定,确定以下493名学生为会计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学生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受理地点:会计楼319室

受理电话:0451-86143138



会计学院

2025年9月30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哈尔滨金融学院  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