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第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厅【2018】16号),《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号),《哈尔滨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哈金院【2021】97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成立会计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审核和推荐。
认定工作组组长:白永雪
认定工作组成员:宫祥龙、张鹏、王卓林、于文丰、柳云鹏、秦东杰、张轩陌、方馨、王雨欣和兼职班主任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每个班级的认定工作。
会计学院
2024年9月13日